|
|
|
| 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出台 |
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中国.寿光党政信息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/5/4 21:04:23 | 【字体:小 大】 |
今年以来,省市财政部门相继出台文件,明确了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,各级补助由人均40元提高到人均60元,我市的具体标准是:每人每年中央、省财政补助20元、潍坊市财政补助7元、我市财政配套33元。加上个人缴纳的15元,每个农民的筹资额将达到75元。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后,我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将达到6175万元。 在筹资额度增加的情况下,报销标准和报销项目也有不同程度地提高和扩大,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健康保障水平,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村社会和谐发展。(郎继荣 姜言山)
|
|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|
|
|
|